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家庭都有饲养宠物狗的习惯。因种种原因宠物狗遭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逸的情形时有发生,导致社会上出现大量流浪狗。
网友咨询:
收留的流浪狗咬了人需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根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狗原是流浪狗,但咬人事件发生时,狗已经由饲养人定期投喂并固定在特定区域活动,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和管理关系,没有证据表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饲养人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补充:
投喂者的投喂行为长期发生在特定场所时,流浪狗会对投喂者形成食物依赖,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生活习性和出没规律,会在比较固定的时间地点聚集活动、等待投喂,从而导致该场所一定时间内流浪狗伤人的风险性呈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