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咬伤女童黑狗逃跑画面曝光!女童母亲发声


四川成都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在小区内遭一只黑色罗威纳犬袭击受伤,引发广泛关注。据九派新闻报道,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相

 

四川成都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在小区内遭一只黑色罗威纳犬袭击受伤,引发广泛关注。据九派新闻报道,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相信我家宝贝是最勇敢的,非常感谢帮助我们的人,谢谢你们”。女童母亲表示,孩子在重症监护室,没办法探视所以看不到女儿。

另据新闻报道,有网友发布一段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事发不久后,疑似咬人黑犬逃离小区穿越马路,受伤女童母亲也表示,警方称已经找到涉事的罗威纳犬。

多位来探望孩子的邻居表示,受伤女童今年2岁11个月,还差20多天满3岁。事发时,邓某牵着女儿去上幼儿园,在楼下遭遇黑色犬只攻击,“的体型很大,但毛发很干净也很肥,应该是家养的。”有网络聊天记录称,肇事犬系两个年轻女性所养,上述邻居表示,这都是瞎传,“物业称凌晨两三点看到两只狗在小区外面转,见没进小区就没管,早上莫名其妙(两条狗)进了小区。”有业主称,当日下午,白色犬只已被其主人领回,“是旁边另一个小区的。”

该事件也引发网友对于恶犬行凶伤人,犬主人如何担责的讨论。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在接受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如果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者可以视情况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但是民法典还规定,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对于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侵权,采取严格责任原则。现在很多城市都有禁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规定,如果事发地伤人犬属于禁养犬,犬主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赵三平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犬主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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