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行人避犬时遭撞伤,饲养人被判赔偿17多万?


一只狗引发的事故,法院判罚狗主人需赔偿170000多元,看你养狗还不养狗?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因犬只引发的交通事故案,基于饲养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一只引发的事故,法院判罚狗主人需赔偿170000多元,看你养狗还不养狗?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因犬只引发的交通事故案,基于饲养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文明饲养的相关法律条款,一审判决犬只饲养人唐某承担九成责任,赔偿17万余元。

为什么自己饲养狗狗,还需要赔偿别人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事情发生情况:

后来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为交通意外事故,颜某、刘某均系正常通行,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

后来,颜某出院后,经司法鉴定,颜某因本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因此他到法院起诉狗狗主人唐某与货车司机刘某,赔偿自己损失。

后来经过法院的审理,酌定唐某承担90%的侵权责任刘某承担10%的侵权责任,基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应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按责任比例分摊的裁判规则,判决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限额内、商业三者险约定范围内赔偿125199.49元,唐某赔偿173495.87元。

不得不说,这个狗狗主人,因为自己养的一条,而导致他人伤残,现在需要赔付对方17多万了,不知道唐某会不会后悔养狗? 

唐某自己喜欢养狗,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人来人往的马路是,你把狗狗放在外面,让别人受到惊吓,进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个唐某应该知道自己所需承担的责任后果的。

如果唐某在自己家里养狗就不会惊吓到他人,也能满足他爱狗的心理,因此建议,如果你喜欢狗狗,要看管好自己的狗狗,同时不要让狗狗远离主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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