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力的概念
犬在训练中所养成的每一个完整的动作叫做能力。犬的每一完整能力是通过逐渐复杂化的训练过程养成的,即由多种单一条件反射组合而成的。
例如:在犬衔取这一完整的能力中,就包括了去、衔、来、坐、吐等一系列的条件反射活动。这种能力的养成,是由于训导员按照训练原则对犬施以有规律的影响的结果,也就是反复地用几种固定而又相关联的刺激,依次作用于犬的大脑皮层,使犬对这种依次出现的几种固定刺激形成一连串的联系,因此,只要当这一联系中的第一信号出现,犬就会表现出一整套的条件反射活动,这就是能力的养成。
在训练中,必须要求犬对相关科目形成一套完整的能力,以符合实际使用的需要。但是在训练的过程中,由于训导员自觉或不自觉地错误使用刺激的结果,很可能使犬养成不符合训练要求的联系,我们称之为“不良联系”。例如在训练基础科目时,总是按照固定的顺序令犬“坐”、“卧”、“叫”、“来”等,结果犬只要听到坐的口令,就会自动地连续做出习惯性的整套动作。如训导员突然改变口令的顺序,犬仍然会习惯地做出与口令不相符的动作。又如在鉴别时,训导员每次都把所求物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就会使故养成不是用嗅觉根据物品的气味去鉴别,而是用视觉根据摆放的位置去衔取物品的不良联系。因此,我们在训练中,既要培养有实际使用意义的完整能力,又要避免犬产生不良联系。
二、能力培养的原则
能力培养的原则是:“循序渐进,由简入繁;因犬制宜,分别对待。”
(一)循序渐进,由简入繁。循序渐进,就是分阶段、有步骤地由低到高培养犬的能力,渐进不等于迟迟不前,放慢速度,而是要承前启后、步步为营地向前发展。由简入繁是循序渐进的具体表现,在每一训练科目和能力的培养过程中,简是繁的基础。要达到繁就要从简训起。训犬如果违背这一原则,必然是欲进而不前,欲速而不达。
(二)因犬制宜,分别对待。因犬制宜,分别对待,是根据犬的个体差异这一事物矛盾的客观规律具体地解决犬能力培养的方法,由于犬的神经类型和主要反应的特点各有不同,因此,对每条犬能力培养的要求和影响手段,也不能完全一样。必须根据犬的具体特点,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方法加以分别对待,这是使训练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认真了解和掌握犬的不同类型及主要反应的特点,是实施分别对待的依据。如果脱离犬的实际,即使采取再好的训练方法,也将是无效的。
三、能力培养的三个阶段
犬的每一种完整能力的养成,都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训练的。为了在训练中具体贯彻训练原则,我们把犬的能力培养程序划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培养犬对口令和手势形成基本条件反射。要求犬根据口令和手势做出动作。在本阶段应注意以下四点:
⒈必须选择清静的环境,防止外界引诱刺激对训练的干扰。
⒉对犬的正确动作要及时奖励,但对犬的错误动作也要及时耐心地加以纠正。
⒊一般应诱导训练在先,再以较轻的机械刺激迫犬做出动作。
⒋为了使犬对口令和手势同时建立条件反射,在训练中口令和手势尽可能结合使用。
第二阶段:
使条件复杂化,直到能力的养成,这个阶段要求犬将各个独立形成的条件反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完整的能力。在本阶段应注意以下两点:
⒈训练环境不宜过于复杂,但应经常更换训练地点和环境。
⒉对犬的不正确动作和延误执行口令的行为必须用及时地加以纠正,并适当地运用强迫的手段。但当犬的正确动作出现后,要及时地给予充分的奖励。
第三阶段:
在复杂的环境条件下锻炼。要求犬在有引诱刺激的情况下,仍能顺利地做出完整的动作,以适应实际使用的需要。在本阶段中应注意以下两点: ⒈平时经常带犬到复杂的环境散放,使犬适应各种环境和新异刺激。同时,在进行适应复杂环境的能力培养时,一定要因犬制宜,使训练条件易难结合。据使用的需要和各种科目的特点,对犬进行切合实际的训练。如进行鉴别训练时,不宜使环境复杂化。因为在鉴别时,犬的神经活动需要高度集中,如环境复杂了,就会影响犬分化的准确性。因此,环境复杂化的锻炼是有限度的,绝不能超越犬的机能去进行徒劳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