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在11月23日晚发布了一份通报,指出一起涉及宠物犬被捕狗队抓走并送往市场宰杀的情况。通报中表明,公安机关已按法律规定对擅自处置捕获犬只的捕狗队员吴某进行了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该通报同时指出赔偿等问题正在协商中。
据《海报新闻》此前报道,陈女士于11月22日报料称,其养了四年的宠物狗“猴子”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街道办联系的捕狗队抓走,并最终在海吉星市场被宰杀。根据陈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该事件被定性为盗窃案。
陈女士的描述称,10月26日,小区物业通报有流浪狗需捕捉,捕狗队三人来到她在小区的画室,将正在二楼门口沙发上睡觉的“猴子”抓走,而当时陈女士的丈夫则在卫生间内未注意到此事。
随后,得知“猴子”被抓后,陈女士的丈夫前往安庆市流浪狗收容处寻找,但未找到“猴子”。之后陈女士联系捕狗队吴某,后者称“猴子”被送至收容处,后改口称送至池州市东至县。根据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吴某先是表示“明天给你问问”,随后将陈女士拉黑。
视频和图片显示,捕狗队三人驾驶私家车,未穿制服或佩戴证件。据了解,吴某并非政府工作人员,而是街道办事处联系的第三方公司员工。
11月10日,陈女士无果后报案,11月11日,吴某承认在10月26日将“猴子”带到海吉星市场进行宰杀。
大桥街道办事处在其通报中指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要求。目前,涉事人员已向“猴子”主人道歉,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进行了十日的行政拘留,而赔偿等问题仍在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