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贵州黔西南某小区,有多只宠物狗先后口吐白沫死亡,原因疑吃地上神秘鸭骨头中毒死亡。
据悉,针对此事目前狗主人已经报警,警察已来取样,现在解剖中。
在小区等公共场所投毒,不仅可能造成宠物、家禽等死亡,如果被小孩误食,那么后果更不堪设想。
对于狗主人来说,与宠物狗感情深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犬被毒死,肯定痛苦万分,涕泗横流。
如果出门牵好绳子,给狗狗戴好嘴套,我想应该能及时制止狗狗去吃那些来路不明的东西,但有些人就是不听劝告。国家规定遛狗牵绳,不但是对他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狗的保护。
对于小区居民来说,引发邻里矛盾的隐患暂时消除了。部分不负责任的狗主人在清理粪便、制止犬吠等方面的工作及其敷衍,给小区居民带来影响和麻烦。
因此可以判定,投毒者一定是小区附近的居民,甚至就是同小区的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的构成犯罪。所以当投毒者被抓住后,能否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还需要看宠物狗的价值。
鸭骨头里含有氰化物,那就另当别论了。投毒者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在小区内投放有毒鸭骨头,不仅造成了小区内宠物狗因误食而死亡的危险,而且也造成了小孩误食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或可能性,威胁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构成犯罪。
万物有灵。狗狗是人类的忠实伙伴,部分人可以不爱,但是也不至于去做伤害它们的事。当然,对于经常在小区发生狗狗集体中毒的事情,狗主人是有一定责任的。
养狗就要严格遵守规定,负起责任。因为你爱狗,别人不一定爱狗,你觉得“我家的狗不咬人”,但是换位想一想,你是它的主人,它怎么会咬你呢?
非“爱狗人士”就算不喜欢狗狗,或者他人的狗狗影响到自己的利益,完全可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万万不敢采取投毒等极端手段。
小区属于公共场合,“投毒”这种极端行为可能导致宠物狗和小孩同时误食,会给他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此外还不利于社会治安的稳定,是一种非常不明智的做法。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