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关所属大连邮局海关在对一件进境邮件查验时,发现其中的2张皮革制品纹路呈颗粒状,鳞片分布清晰自然,肌理细腻,富有层次感,疑似蜥蜴动物皮张。经鉴定,该物品为巨蜥属动物皮张。目前,该案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置。
巨蜥属动物是我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物种,列入我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极危级别。
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寄递、携带、运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未合法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材料,任何贸易方式或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均为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