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养狗不办证?出招


“联系辖区内小区及城中村制定《文明养犬公约》,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每周开展一次睦犬行动。截至10月,共统筹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36次,处理劝导遛狗不牵绳、犬吠扰

 

“联系辖区内小区及城中村制定《文明养犬公约》,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每周开展一次睦犬行动。截至10月,共统筹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36次,处理劝导遛不牵绳、犬吠扰民等不文明行为660宗,查处无证犬只8宗,收治流浪犬210只……”近月来,这家城管部门动作不断,持续推动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究其原因,来自深圳前海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

今年,前海法院在审理一宗“狗咬狗”民事侵权案件时,发现原被告双方均未尽己方养犬的安全注意义务,以及均未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养犬登记证、请求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出具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对此,法院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以下司法建议:一、强化养犬登记管理,严格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二、对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要求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三、对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养犬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加强文明养犬法律宣传和监督劝导方面,法院还建议: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专项行动,定期为辖区内街道、社区、住宅区的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积极推动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完善小区公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开展养犬的日常管理、服务与监督机制;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曝光不文明养犬违规行为;针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养犬伤人和扰民、户外不文明遛犬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并适时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和高发,这也是我们司法机关的责任之一。”案件承办法官林培俊表示。

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近三年来,前海法院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8篇,涉及证券、保理、保险和融资租赁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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