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相关法律汇总-持续更新

养宠已经成了社会大趋势,但是养宠人的各种不文明现象被各种Diss,作为一个养宠人其实挺难受的,因此我整理一些我们养宠人需要知道的法律法规,争取做到文明养宠,文明你我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养宠已经成了社会大趋势,但是养宠人的各种不文明现象被各种Diss,作为一个养宠人其实挺难受的,因此我整理一些我们养宠人需要知道的法律法规,争取做到文明养宠,文明你我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

第1245条: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不能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方故意造成的,责任可以减轻。

第1247条:禁止饲养的犬类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249条:被遗弃或者逃逸的动物在被遗弃或者逃逸期间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250条: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动物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补偿后,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有权向第三方索赔。

第1251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他人生活。

《动物防疫法》

第30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第92条: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各个城市有很多养犬管理条例,比如我所在的城市

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凡在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其中条例第九条规定:

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最后想说的,其实宠物是人类面对这个艰难生活的一种解决方案,宠物可以缓解生活焦虑,也可以增加人性的一面,希望所有的爱宠人都能跟自己的毛孩子一生一世

当然,我做为一个宠物行业的营销咨询师,很希望宠物行业越来越正规和标准,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更放心的养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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