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龟在中国文化中是怎样的存在?

龟是一种水陆两栖类爬行动物,属于古代动物分类中是“介虫”。其腹背皆有硬甲,头尾和四足能缩入甲壳之中…

 

是一种水陆两栖类爬行动物,属于古代动物分类中是“介虫”。其腹背皆有硬甲,头尾和四足能缩入甲壳之中,性耐饥渴,寿命很长,被视为介虫之长。《淮南子》高诱注云:“介,甲也,龟之为长。”《大戴礼记》云:“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在中国古代,龟的文化蕴涵远比其生物特点丰富多彩。几千年积淀而成的归文化已成了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深地跟植于国人的深层意识之中。

  龟在古人的眼里是神圣和伟大的。

许多古老的民族都产生过一种非常相似的神话,认为大地在水上漂浮,由某种神圣动物驮负着。这种驮负动物最常见的就是龟。

  有龟负大地传说的民族有北美易洛魁人,东西伯利亚布里亚特人等。中国古代也有鳌托大地的传说(鳌,大龟也),载于《列子》、《淮南子》等古籍。屈原《天问》也涉及到了这个神话母题,在此不一一列举原文。

龟既然被赋予了驮地撑天的神力,古人在现实中也常常模仿这种神话意境。帝王将相的灵前,常有石龟驮负的高大墓碑,其意为赞誉死者功德通天达地、英名地久天长。

神龟负图也是中国古代广为流传的一个神话母题,所负之图称为龟书或洛书。《中侯握河记》云:“龟书,洛出之也。”在这类神话传说中,龟实质上成了天人之间的沟通者,成了上天意志的代言人。

  龟卜文化(用龟甲占卜)也是出于人们对龟的崇拜而产生的。龟卜一般都是天子或诸侯决定重大事项的时候用的,《殷墟书契考释》中说:“凡卜祀者用龟,卜它事者以骨。”

由于龟在古人心目中是“介中灵物”,所以人们的审美视野和价值取向便趋于重龟崇龟,形成了以龟为贵,以龟为用之风。甚至把龟视为国宝。《尚书》云:“宁王遗我大宝龟。”古人还把龟玉相提并论:“铣曰:龟玉,为国宝也。”在唐代,龟形佩物也是官员地位高低的象征。《唐书》记载,唐初官员皆佩,“天授二年,改佩鱼皆佩龟”,用金龟、银龟和铜龟区别官品。

  龟被神话以后,其长寿的自然属性便升华为一种文化品格,龟因此成了中国人的生命图腾。人们借龟之名,效龟之行,以追求长寿。古代以龟为名者很多,如汉代五原太守陈龟,唐代音乐家李龟年,文学家陆龟蒙,宰相崔龟从,工部尚书李龟,宋代进士苏总龟等等。宋代诗人陆游曾以龟壳制冠,并自书室名为“龟堂”。

龟是什么时候由灵异的神物变为低贱卑物的?早在明清时期就有人提出疑问。明《徐氏笔精》云:“唐宋人不讳龟,不知龟字讳于何代。”

在元以前的二十二史中,历代都有以龟为名的人和事立传入志,但元代以后的文献中,再没出现过以龟为名的人物。可见,龟形象的变异,应该开始于元朝。

  目前看到的有关龟形象变化最早材料,是元末明初辍耕录》中收录的《废家子孙》,其有联云:“宅眷皆为撑目,舍人总坐缩头龟。”在此把人比喻为“缩头乌龟”,其贬义明显。

龟的沦落与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有密切的关系。蒙古人祖居北方草原,与汉族的风俗习惯有很大的差异,他们并不像汉族那样虔诚地崇拜龟灵。他们入主中原以后,一改宋以前的历代传统,八思巴文和三台直钮取代了汉文龟钮的官印,龟神合体的玄武被遗弃了。经历了整整一个朝代,官风化民俗,逐步形成了社会性的贱龟之风。

  乌龟后来为什么又被用来指妻子红杏出墙的男人呢?

  清《陔余丛考》对“宅眷皆为撑目兔,舍人总坐缩头龟”考释云:“ ‘撑目兔’谓兔望月而孕,以见其不夫而妊又。‘缩头龟’,则以喻其夫也。想其时以有谚语入其诗也。”

乌龟被赋予如此奇怪的含义,主要源于古人龟蛇相交的误解。古人认为,雄龟软弱无能,不能交配,于是雌龟便与蛇交配。这样雄龟便被人为地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说文解字》解释“龟”就这样说:“龟鳖之类以蛇为雄。”后来,便延伸到人身上,清《直语补正》云:“俗称妻子外淫者,其夫为乌龟。”

至于“撑目兔”,是古已有之的民间俗典。晋《博物志》就有“兔望月而孕”的说法。后来人们把它引申为“不夫而孕”的女人,再后引申为娼妓,所以有了现在的骂人语言“兔崽子”以及把娼妓叫“兔子”,嫖娼叫“打兔”的说法。

“王八”一词原为骂人语。《新五代史》记:“(王建)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陔余丛考》云:“俗骂人曰杂种,曰畜生,曰王八。明人小说又谓之忘八,谓礼义廉耻孝悌忠信八字也。”

可见,“王八”即“忘八”,乃忘掉了八项道德准则。旧时流传这样一副对联:“一二三四五六七,孝悌忠信礼义廉。” 横批是“南北”。这是骂人“忘八无耻,不是东西”。古时把妻子出墙的男人谑称为“忘八”,即斥其不知廉耻之义。由于这时乌龟已经被人们赋予了新的含义,于是“王八” 、“忘八”便又成了龟的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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