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领养宠物猫?这些“黑幕”你要知道!

小心消费陷阱!

 

3·15

免费领养宠物,不仅不用花一分钱还能满足自己的爱好,这似乎是件难得的好事。近日,市民范女士就尝试了一把,但领养宠物的不慎丢失,暴露出了后续一系列的事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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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范女士通过闲平台认识了一家宠物店,商家对外宣称可以免费领养宠物,但范女士到店内发现,要想领走小,该店家还有自己附加的条件。

市民-范女士:

领走宠物要在他那签订18个月购买猫粮的协议,当时我就想着市场上纯种蓝猫也要几千元,又想着可以在他那儿买猫粮,为了图方便就把合同签了。

范女士表示,当天她领养到的并非纯种蓝猫,但想着没花钱,她还是把猫带回了家。此外,她和店家还签订了一份领养合同,合同约定,范女士须向对方购买猫粮等商品,而且必须买满18个月,宠物店还规定范女士不得向外人泄漏合同的具体内容。

到了今年一月份,范女士按照合同已经购买了8个月的猫粮,但这个时候,领养的小猫却不慎丢失了。没有了猫咪,范女士就觉得没有购买猫粮的必要了,但是宠物店提醒范女士还有10个月的合同要履行。

宠物店表示,按照合同协议,范女士应该履行完18个月的合同期限,如不继续购买,将面临3000元的赔偿。近日,范女士再次联系该宠物店,却得不到相关回应。

由于无法和宠物店取得联系,范女士无法解除合同。律师表示,除非范女士能够举证宠物店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这份领养合同就是有效的,应该继续履行。但如果因为店家的原因,导致范女士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范女士则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冯骏:

既然商家在宣传里面宣称消费者可以免费领养宠物,这就意味着商家不可以附带其它任何条件。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要求强制消费去购买类似猫粮、粮等其它的产品,这属于虚假宣传。另外,商家也涉及到消费欺诈,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是属于违法行为。

爱宠之心人皆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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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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