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饲养宠物的过程中肯定是避免不了狗狗生病的状况的,或者是给狗狗做绝育的手术。一般情况下狗狗出现一些毛病基本上都是到宠物医院去治疗,有时候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也在所难免的,如果是有过错的一方是肯定是需要负起责任的。
一条宠物犬在绝育手术中意外死亡,开启了长达一年多的诉讼过程。宠物主人状告医院索赔117373元。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宠物主人7373元,并承担鉴定费17600元。双方均对判决不服上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一审罗湖法院查明,原告刘某某育有雪纳瑞母犬一只,取名MONEY,6岁。去年5月19日,刘某某将犬只交付被告深圳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绝育手术,但犬只在手术过程中死亡。刘某某因该手术支付了2373元。刘某某将宠物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退回医疗费2373元,赔偿损失6万元,赔偿精神损失4万元,赔偿律师费用15000元。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显示犬只符合药物致过敏性休克死亡,医院在手术和抢救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与犬只死亡有因果关系,责任参与度为91%~100%。
一审法院认定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比例为100%,同时认定刘某某的损失为医疗费用2373元,财产损失3000元(因原告表示不主张对犬只价值进行鉴定,故法院参照网上价格酌情认定),精神损失2000元,因此判决医院向刘某某赔偿损失共计7373元,并承担鉴定费17600元。
原、被告双方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昨日,此案在市中院二审开庭。刘某某由父亲刘某、医院由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