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松原市馨有一处居民楼贴出一张关于禁止养狗、禁止携带狗进入小区的通知。据了解是物业公司为了约束居民文明饲养宠物,要在小区营造守法守规氛围,才贴出此通知。但对于这条禁令,小区居民褒贬不一。
虽然对于是否禁止业主饲养宠物,小区居民态度并不一致,但是依据法定程序和要求饲养宠物,这是所有人不可剥夺的权利,物业并不能因部分居民的反对态度以及不文明饲养行为,对之予以剥夺。而物业作为小区服务者,应协助业主委员会制定社规、完善公共设备等方式,在保障业主饲养权的同时,督促他们依法文明饲养。
对于业主饲养宠物可能发生的不文明行为,物业公司还须运用好法律手段。一方面将相关法规进行梳理,在小区适当的地方予以公示,并公示出执法部门的举报电话,不仅可以对宠物饲养者以警醒,更能够调动其他业主的监督力量;另一方面,完善小区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让违法证据能够完整固定,让执法者能够方便调取。如此,饲养大型犬、无证饲养、不戴安全链遛狗、纵容宠物随地便溺等违法不文明行为将得到极大遏制,业主之间的矛盾也能够得以化解。
而业主的水电消费根据的是业主与水电部门签订的用水、用电合同,这份合同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与物业本无关联,物业只有配合相关合同履行的义务,并不能以任何理由对业主的水电进行限制,否则不仅侵犯了业主权利,也侵犯了水电部门的权利。遗憾的是,本次物业不但没有主动依法作为,而是采用违法方式粗暴地禁止业主饲养宠物,这并非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让事态得以升级,激化矛盾。这正是当前不少小区物业法律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普遍偏低的集中表现。
因此,物业公司需要摆正服务者位置,不仅要带头守法,还要在小区营造守法守规氛围,让法律和社区规范成为所有居民的行为准则,当各方产生纠纷时,习惯性地选择以法律规范来解决问题,使各方得以和谐相处。
饲养宠物其实是属于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对别人造成影响,是没有权利去制止别人饲养宠物的。小区对饲养宠物的居民进行水电的限制其实是很不合理的,一定程度上是有侵犯业主权利的。但让居民文明饲养宠物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