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省男子纵狗伤人 将被判监7月罚款1.5万

纽省一男子纵狗行凶,袭击数人包括两名年轻人,周五(20日)被判监7个月,缓刑,并必须向地方政府缴纳近1.5万元罚款。据澳新社消息,周五在戈尔本(Goulburn)地方法庭上,来自帕德尼(Pudney)47岁的哈蒙德(Scott

纽省一男子纵行凶,袭击数人包括两名年轻人,周五(20日)被判监7个月,缓刑,并必须向地方政府缴纳近1.5万元罚款。

纽省男子纵狗伤人 将被判监7月罚款1.5万

据澳新社消息,周五在戈尔本(Goulburn)地方法庭上,来自帕德尼(Pudney)47岁的哈蒙德(Scott Ian Hammond)对纵狗行凶、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的三项指控认罪不讳。一名少年男孩和3名成年男子去年在悉尼西南塔莫尔(Tahmoor)被其两条斗牛猎犬Chocka和Girlie所伤。法官迪克(Doug Dick)判处哈蒙德7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并命其支付沃隆迪利(Wollondilly Shire)郡政府14,336元罚款,及处死那两条狗。哈蒙德还被禁止养狗。

去年10月20日,两名当时分别为33岁和38岁的男子,在哈蒙德纵狗后,遭到那两条斗牛犬的猛烈袭击。警方指控哈蒙德唆使其中一条狗对付其中一个男子,该男子跳到了一辆小汽车的引擎盖上躲避。两名男子均受轻伤。

在另一起事件中,也是在哈蒙德纵狗后,一名16岁的少年和他的朋友在塔莫尔的一条街上行走时被狗袭击。该名青年臀部被咬了一个深深的口子,并且膝盖受到刺伤。

一名51岁的店主在要求哈蒙德离开他的商店时,也遭到那两条狗攻击,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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