玳瑁
过去大多数人们一致认为玳瑁等海龟物种是没有灭绝威胁的,因为它们寿命很长,生长缓慢,生殖期长,成熟晚,繁殖率也较高,而且玳瑁种群中年龄层次多,短期内的数量锐减不易被发现。
但实际上,玳瑁的繁殖率虽然高,但是与大多数海龟一样,稚龟的成活率相当低。很多成年海龟被人类有意或无意的杀死,海龟的巢位也被人类和动物侵占。小型哺乳动物会袭击它们的巢位,把蛋挖出吃掉。在美属维尔京群岛上,包括玳瑁、棱皮龟等海龟的巢穴在卵刚产下后,就会被獴袭击,而沙蟹、胡狼甚至家畜也都会袭击它们的巢穴。
多巴哥岛附近的玳瑁历史上,玳瑁曾于1982年被IUCN列为濒危物种。此状态在之后1986年、1988年、1990年和1994年的几次评价中都被保持,而从1996年起,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将玳瑁的保护状态升级为极危。在玳瑁被评为濒危物种时就有人反对,两份请愿报告声称玳瑁及其他3个物种在世界范围内拥有多个重要的稳定种群,不过IUCN根据海龟专家组(MTSG)提交的数据分析驳回了这些请愿。海龟专家组提供的数据表明玳瑁在过去的三代中种群数量减少量已超过80%,而每年筑巢产卵的成熟雌龟减少了84-87%,且在1996年种群数量并无显著增加。而且这些数据在测量中无法顾及到漂流在海洋中觅食的幼年海龟,所以得出的数据大大低估了种群的减少量。因此,根据这些数据,IUCN将玳瑁定为CR A1状态,但并不是CR A2,因为IUCN认为并没有充足的数据表明玳瑁的种群数量在将来会进一步减少80%或以上。
留尼汪岛附近的玳瑁,躯体后部锯齿般的缘盾非常明显玳瑁以及整个海龟科物种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附录I中,进出口玳瑁产品,杀害、猎捕或侵扰玳瑁均是不合法行为。玳瑁也被列入《养护野生动物移栖物种公约》(CMS)的附录一中。
在过去的几年中,各国政府对保护玳瑁所作的努力也越来越多,如实行临时或永久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海龟自然保护区等。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保护局从1970年起就将玳瑁列为濒危物种,而美国政府为保护当地的玳瑁种群,也已在在适当地点实行了多次恢复计划。玳瑁在中国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广东省惠州市已建有保护玳瑁、绿蠵龟等海龟和其他物种的惠东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并受到于1988年11月8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989年3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
但是,虽然捕杀玳瑁不合法,在世界范围内仍有很多人捕捞玳瑁。在某些地区,玳瑁作为美味佳肴被食用。例如,早在公元前5世纪,玳瑁等海龟就被中国人视为山珍海味。1994年起,日本停止从外国进口玳瑁壳,而在此之前,日本的未加工玳瑁壳的贸易量达到每年30,000公斤左右。玳瑁贸易的大批原料均是来自加勒比地区。2006年,有大量已加工的玳瑁壳被发现从该地区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哥伦比亚等国家定期出口。2001年和2005年,古巴在CITES会议中曾二度递交提案,意欲出口库存玳瑁壳和少数玳瑁,但在投票时因几票之差而未通过,最终被迫收回提案。目前中国海南省仍有人不顾法律私下制作销售玳瑁制品,这都加大了保护玳瑁的难度。